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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厂管理制度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化处理适用:销毁、掩埋、燃烧。Р三、病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适用:漂白粉消毒法、高温处理、盐酸食盐溶液消毒法、过氧乙酸消毒法、缄盐液浸泡消毒、石灰乳浸泡消毒、盐腌消毒。Р四、病畜鬃毛的处理:沸水中煮沸2——2.5小时。Р五、对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 肉品检验人员加盖相应的检验处理印章,并隔离存放。其后按照以上之一规定进展无害化处理。Р六、家畜检疫和检测及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РРРРРРРРРРРРРРРР第十节 屠宰企业违禁药物〔瘦肉精〕检测制度РРР.. -РРР. . word.zl-Р一、为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待宰生猪尿样违禁药物“瘦肉精〞的日常检验工作,制定本制度。Р二、定点屠宰厂〔场〕必须有满足日常检测需要的工作场所及实验室,并应保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室环境整洁,根本设施齐全。Р实验室必须配备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的检测人员和审核人员。Р三、检测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培训,能独立操作,包括样本的采取和检测。Р四、定点屠宰厂〔场〕必须建立瘦肉精检测台帐,并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所有检测设施、器材、记录等都要专人妥善保管。Р五、严格执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生猪宰前必须进展瘦肉精检测,并实行每批必检制度〔一个检疫证号为一批〕。Р六、检测结果应在屠宰厂〔场〕固定场所以醒目方式对外公示。Р七、屠宰厂〔场〕应自觉承受屠宰管理机构和动物防疫监视机构对检测工作开展监视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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