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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院执行不力信访范文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Р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Р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РРР2. 作为执行申请人对法院执行不力的案子该怎么办РР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对于你口中法院执行不力要在了解具体情况后才能判断是否存在法院怠政情况,执行情况不能满足当事人预期的情况有很多,有法规层面的,有案件现实情况层面,有他方力量角逐层面的等等,有些原因是法院与法官也无可奈何的,相信非法律工作者不了解也不理解的,最后才是法院与法官工作态度层面原因。Р你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被申请人存在财产,但其通过某些方式制造了不在其名下的现状,法院在法律限度内无能为力;被申请人穷光蛋一个,你不管如何逼迫法官也是无能为力的。若真存在法官怠政,才可通过投诉、邮寄材料、执行异议等方式去解决。Р ——一位虎纠律师。РРР 精品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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