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场部人员根据客户打样要求及产品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收费(收费Р 标准按《PCB收费标准》执行),经市场部经理确认后,由市场部人员发出《打样通知单》Р 下发至工程部,通知工程部打样。Р 4.2 样品的制作Р 4.2.1 工程部人员接到《打样通知单》后,根据市场部提供的“客户打样需求”等资料Р 制作成《样板制作卡》,工程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经市场部人员盖上“允许打样”印Р 章,方可下放至生产部进行打样。Р 4.2.2 生产部必须接到盖有“允许打样”印章的《样板制作卡》原件才给予进行打样Р 作业。Р 4.2.3 工程部人员对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有疑问的,应当向市场部人员反应,由市场部Р 人员处理,再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工程部。Р 4.3 样品的确认Р 4.3.1 品质部人员根据《样板制作卡》标准负责对样品进行检验确认工作。Р 4.4 样品的交付Р 4.4.1 有偿样品的交付Р 收费样品制作完成后,由工程部人员负责根据客户要求开出《送货单》,送货单编号统Р 一在包装出货处编排,货单底单交至财务处,便于财务部准备收款后期工作。Р 4.4.2 无偿样品的交付Р 免费样品制作完成后,由工程部人员负责根据客户要求开出《送货单》,送货单编号由Р 工程部自己编排,并作成《免费样品送货单记录表》存档备查,货单底单上交至市场部。Р 4.5 样品经客户确认OK后,批量生产时按批量生产流程处理。Р 4.6 样品交付后的跟进Р 4.6.1 市场部人员应当在样品交付后,一周内跟踪样品交付后的情况并记录跟踪结果。Р五、相关记录表格: Р 5.1《打样通知单》Р 5.2《样板制作卡》Р 5.3《免费样品送货单记录表》Р 5.4《送货单》Р六、附则: Р 6.1 本制度由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Р 6.2 违反本制度且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公司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Р 6.3 本制度自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