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治理会,严格“五落实”●Р 11 未能每日签阅瓦斯日报及“一通三防”调度报表●Р 12 未能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监察机构、瓦斯治理机构,或未配齐相应安全管理、监察人员及安全装备●Р 13 未能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下井工数、“三违”治理指标●Р 14 未能按要求做好值班、下井带班工作或下井未佩带便携仪●Р 15 未能做到严肃处理打击报复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者●Р 16 每月没有按要求组织安全质量大检查。●Р 17 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未能亲自组织追查分析●Р 18 不按规定提取安全质量奖励基金或未实行专款专用的●Р 19 对异地项目未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安全监察机构或人员,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及安全负责人●Р党委书记 1 未按规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指示、指令等●Р 2 未能督促本矿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Р 3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未能积极协助组织抢险救灾●Р 4 每月未按规定参加矿安全办公会●Р 5 未能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监察机构、瓦斯治理机构,或未配齐相应安全管理、监察人员及安全装备●Р 6 未能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下井工数、“三违”治理指标、按规定“三违”追查●Р 7 未能按要求做好值班、下井带班工作。●Р 8 未按规定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Р 9 未能做到严肃处理打击报复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者●Р 10 对管理干部的安全履职情况没有认真组织检查与考核。●Р 11 对异地项目未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安全监察机构或人员,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及安全负责人●Р生产副矿长 1 未按规定落实上级安全法律、法规、指示、指令等。●Р 2 未按规定参加矿安全办公会、“一通三防”办公会、隐患排查治理会●Р 3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制度、火工品管理制度,未按规定组织顶板分析会、火工品管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