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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x  |  页数:36 |  大小:105KB

文档介绍
室、俱乐部是矿职工培训的主要地点,区队级培训一般在本单位会议室组织进行。各培训教师按照培训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培训结束后,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对学员实行闭卷考试。第十六条职工参加教育培训期间,各单位应保证职工的学习时间。同时所有培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内容完成培训任务,如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第十七条针对外委施工单位人员服务时间短、流动性大的特点,为加强外委施工单位人员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外委施工单位用人情况,对外委施工单位人员入井安全资格证实行抵押金制度。抵押金标准100元/每证,退证全额退还抵押金。第十八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职工工种变动,必须进行转岗培训。第十九条因分公司一年内原则上举办两次大规模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工种须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在办证后一年内不准调换工种。第二十条各单位要及时报送需办理各类安全证件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第二十一条内培教师要按照矿培训要求提供教案、试卷、考试成绩台帐等内业资料,所有内业资料一律使用A4打印纸(特别说明试卷使用A4双面打印纸),并报送经营办。第二十二条把安全培训与安全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有计划的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术比武、安全文艺宣传等活动,使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达到人性化、实效化的要求。第二十三条对于每期的培训,培训教师、时间、操作等具体事宜按照培训实施计划执行。第五章分层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第二十四条新上岗的员工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第二十五条新上岗员工岗前矿级培训主要针对如下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2)安全生产基本知识;(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自救互救和急救的方法;(5)有关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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