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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国际法教程》讲义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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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违反公海法律制度而被法国军队拿获,该由拿获国即法国的法院进行审理。Р法国的法院可在法律事实确凿的情况下决定对船只或财物进行处理。如无适当的拿捕理由,处理时应根据尊重善意第三者的权益的原则来判决,并赔偿因拿捕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Р5、绝对豁免和有限豁免P63Р国家主权豁免原则源于古老的“平等者之间无统治权”,是一项传统的久已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完全符合国家主权、独立、平等原则,符合联合国宪章。但在具体适用上有绝对豁免和有限豁免的两种主张。Р绝对豁免:不问国家的行为和财产的性质如何,除非国家放弃豁免、一律予以豁免。前苏联、东欧一些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主张和倾向绝对豁免。Р有限豁免:即把国家行为按其性质分为主权行为和非主权行为,只对主权行为豁免,而对非主权行为行使管辖。法、意、比、瑞士等国家主张和实行有限豁免。二战以后,英、美也转而采用有限豁免原则。(详讲国家管辖权的行使范围,普遍性管辖、保护性管辖、国家主权豁免等)Р第三节国际法上的承认Р一、承认的概念P67Р国际法上的承认,主要涉及新国家和新政府的承认,即肯定一个新成立的国家的独立法律人格的存在,或确认一个新政府为有关国家的惟一合法政府,并表示愿意与其建立外交关系。这是国际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新国家或新政府只有得到其他国家的承认,才能实际进入国际社会,开始国际交往,而既存国家,也只有在采取了承认行动之后,才能同新国家或新政府建立、发展外交关系。Р但是我们必须弄清楚的一个问题是,一个国家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并不是通过承认才取得的,承认不能创造一个国家,也不能产生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承认只是既存国家对对新国家、新政府的产生这一事实的肯定和确认,并表示愿意与其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Р二、承认的对象P68Р1、对国家的承认。即某一地区的居民已组成一个国家并具有国际法主体的资格,同时表示愿意视其为一个国家而与其交往。Р对国家的承认一般发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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