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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学PPT课件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pptx  |  页数:28 |  大小:5078KB

文档介绍
D.不合法,侵犯教师人身权【答案】D。【解析】考查“教师的权利”。“女教师必须在园工作3年后方可怀孕”是侵犯了生育权,生育权属于人身权。PART01一、教师的基本权利★PART01二、教师的职业权利★★(一)教育教学活动权(1)教师是进行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可依据其所在学校计划、教学工作量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的教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除非是因法律规定或教师的客观原因,否则不得剥夺教师的教育教学权。(2)教师可以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3)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实验。教育教学活动权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这一基本权利,其含义包括三方面:PART01二、教师的职业权利★★(二)科研学术活动权(1)教师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可以自己确定科研课题和科研方法,有权将教学中的研究成果和经验撰写成学术论文发表、出版或著书立说。(2)在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教师有权参加有关学术交流活动,参加有关学术团体并在团体中兼任职务。(3)教师有权在学术研究中和学术活动中发表自己的观点,有学术争鸣的自由。科研学术活动权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含义包括以下四个方面:PART01二、教师的职业权利★★(三)指导评定学生权(1)在不违反法律及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前提下,教师有权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并在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方面给予指导。(2)教师有权利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的品德学习、社会活动、劳动文体活动、师生及同学关系等方面的表现做评价。(3)教师应该认真行使指导评定学生权,加强对学生各方面的管理,做到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结合,帮助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评定学生权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基本权利,其含义包括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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