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教师礼仪规范(第三版)第一章师德

上传者:梦溪 |  格式:pptx  |  页数:33 |  大小:3087KB

文档介绍
公德,是讲究礼仪的重要基础;遵守礼仪,则是讲究社会公德的具体表现。因此,对于每一位教师而言,遵守礼仪就一定要讲究社会公德,而讲究社会公德反过来又必然会对遵守礼仪有所帮助。在社会生活,尤其是在公共场合中,既然教师不能够不遵守礼仪,那么教师自然也就不能够不讲究社会公德。§1.1.1维护秩序维护秩序,是对教师讲究公德的首要要求。所谓秩序,在此指的主要是社会秩序。良好的社会秩序,是避免社会生活与公共秩序混乱的基本保证和基本规范。只有全体公民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一个社会才有安定与祥和可言,公共场合里的各种活动才能得以正常进行。目前,在维护秩序方面,教师应当努力做好下列四点。§1.1.1维护秩序(一)遵纪守法作为一名公民,教师在其社会生活里,必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遵守法律、遵守纪律,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而绝对不允许言行不一、口是心非,反其道而行之。所谓纪律,则是指一个团体或者组织为了维护其集体利益并保障其正常运作而制定的,要求其每一名成员所必须遵守的规章、条文。不容置疑的是,在学校里,作为一名教师,必须遵守学校纪律。在组织内,作为一名成员,教师则必须遵守组织纪律。§1.1.1维护秩序(二)保护公物保护公物,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题中应有之义。在社会生活中,教师们必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保护公物,并且积极与一切破坏公物的行为进行坚决斗争。所谓公物,通常指的是公有、公用处所之中为大众提供服务的、属于社会所有的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每一位具有良知的社会成员,对于任何公物都要加倍爱惜,并且自觉地予以保护,尽量避免有意或无意之中损坏公物。教师应当特别注意的是,任何公物都不可窃为己有,也不应当以任何形式对其独占或者私用。在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不要四处乱刻、乱画、乱涂、乱抹,不要破坏公有建筑物;不要随意攀缘公有园林之内的树木,或者偷折偷采其树枝、花卉、果实。不要对公用的桌椅、电话、电脑以及其他用具丝毫不加爱惜。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