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怎么考”需要从制度层面作出调整。1998年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2009年印发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对规范干部考核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要求。经党中央同意,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考核条例》,这对推动解决当前干部队伍和干部考核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部分党政干部队伍存在问题学风不浓,干部队伍思想观念和能力素质仍有差距;学风不浓干部队伍宗旨意识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作风不实制度不适,基层干部考核评价和日常管理相对滞后;制度不适出口不畅,基层干部合理流动和未位淘汰有待完善。出口不畅一是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干部考核的政治考核属性,将政治标准贯穿始终。在工作原则上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考核内容上突出政治建设,着重考核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在评判标准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干净担当,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突出特点123二是突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坚持党中央倡导什么、强调什么就考核什么,把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作为干部考核工作的基本任务,把考核的主要功能聚焦到推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上来,把履行岗位职责、解决实际问题、创造工作实绩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和评价的基本依据,让事实说话,用实绩检验。三是完善考核方式。对干部考核的概念作了界定,明确干部考核主要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4种方式。根据不同考核方式的特点,分专章作出规范,总体设计,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增强考核工作的完整性和系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