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等情况综合确定,同时规定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明确要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突出了从基层选人用人的导向。Р 4、改进规范,公开选拔Р 明确规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情形、程序等,防止“唯分”取人,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既要突出岗位特点,更强调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又坚持好干部标准,体现实事求是的精神。Р 三、对学习贯彻好《干部任用条例》的几点要求Р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抓实。Р 一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精神实质Р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学习条例的自觉性,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要通过认真研读条例,真正把条例的主要精神及有关要求搞清楚、弄明白,全面掌握条例的具体内容,搞清楚哪些是原有规定、哪些是新增内容、哪些内容有新要求,做到心中有数,做到懂规矩、懂章法、懂流程。Р 二要立足本职,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Р 全市各级纪检和监察部门,要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把条例贯彻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坚持严格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观念,带头遵守条例、带头执行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作风考察和廉洁自律考察。Р 三要加强监督,确保《干部任用条例》落实到位Р 各级纪检和监察部门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条例的贯彻执行,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的,要及时发现和纠正,根据情节轻重,该批评教育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该处分的要给予相应处分,影响恶劣的,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干部工作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