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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乡村治理和国际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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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已经被正式确立并广泛推行,但选举争议大量增加;(2)选举民主单方突进,后三个民主滞后;(3)在局部地区,选举进行得越多,选举的效果也越来越差;(4)两委关系中的矛盾越来越突出。?(5)自治化程度低下:“两委”自治化程度不高,主要表现在乡镇等上级政府对村级组织的突破权限的指导。赵树凯的研究认为:“乡镇对于村级组织的几乎所有方面都直接监控。”村内事务村民参与程度不高。?5.许多乡镇职能泛化,政府管的事情越来越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无所不包,收税收费、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无所不干,就像一个全能的政府。有的乡镇职能错位、政企不分,既是财产所有者代表、又是企业经营者代表和社会管理者代表,直接参与微观经营。有的在发展经济中职能越位,强制农民进行所谓经济结构的调整,定指标、搞开发,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有的代替农民决策,去办企业、发展经济。有的乡镇职能不到位,只顾向农民收取税费,不向农民提供服务。Р二、关于乡村治理的国际比较Р(一).英国、瑞典等国的“综合治理”模式:法律Р(二).法国的“权力让与”治理模式:行政主导和有限自治的农村基层管理;有限?自治的理论基础与权力的下放. 1982 年,法国通过《有关市镇、省和大区的权力和自由法案》,即“权力下放法案”Р(三).加拿大的“新乡村治理”模式Р(四).美国的“多元主义”模式Р(五)印度的乡村治理及其经验:1基层民主与乡村自治:1993 年第 73、74 号宪法修正案?规定村为自治机构;确立了印度的县、区、村三级自治制度。根据宪法规定,村民大会?直接选举代表组成村;由若干村组成的区;由全县的区组成的县。?2乡村治理与政府作为.印度中央政府设置了专管农村事务的三部:农业部、乡村发展部和?乡村自治部.法律;文化;土地;农村公共产品;农民素质.Р㈥中国台湾地区的乡村治理:台湾农会成为了“农有、农治和农享的公益社团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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