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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pptx  |  页数:11 |  大小:64KB

文档介绍
五条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经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教育主管行政部门调解,也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指导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调处中心,依法开展调解工作。Р第十六条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学生及其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依法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学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有下列扰乱教育教学秩序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理:? (一)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学生、教职工、事故处理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学生、教职工、事故处理人员人身自由;? (二)侵占、破坏学校校舍、场地、设施设备;Р(三)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学校;? (四)围堵学校或者在学校及其周边喧闹、拉条幅、散发传单、张贴大字报、设灵堂、焚香烧纸、摆花圈;? (五)在学校停尸或者拒不按照规定处理遗体;? (六)其他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的行为。Р第十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学校行为有过错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学校行为无过错的,依法不承担责任:? (一)学生自杀、自伤的;? (二)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三)学生擅自离校、自行外出、自行组织活动期间发生的;Р(四)学生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五)学生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Р第十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地震、雷击、风灾、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 (二)学生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其他异常生理心理情况,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Р(三)学生在学校突发疾病,学校已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相应的紧急救护措施的;? ? (四)突发性、偶发性侵害及其他意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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