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四个等级。学员考核: 1、讲师每次授课结束后,都由学员对讲师的授课内容、授课效果等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由聘请讲师授课的分公司培训管理者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报学院存档备案。 2、年终将学员的评估进行汇总,得出学员对讲师的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将学院和学员的评估结果进行汇总,最终得出讲师的评审结果。 9 六、晋级办法讲师晋升制度是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院发展的一种必要的手段,也是提高讲师素质的一种方法。晋升是建立在考核的基础上的,根据考核结果决定讲师的晋升与淘汰。讲师晋级每一年度进行一次。晋级方法: 1、由考核结果获得优秀的讲师提出晋级申请。2、由学院组织的考核小组对其进行再次考核。 3、再次考核的内容包括:测试知识结构、综合素质的晋级考试,每年授课时数是否饱满、有无参与新课程的开发工作或独立完成新课程的开发。 4、终审考核结果优秀的可晋升为高一级讲师。晋级条件、 1、每年度讲课时数不低于 30课时。 2、每次授课学员评价均为优秀。 3、需由考核小组半数以上通过。淘汰: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一年未授课者将被淘汰。降级: 经考核不符和本级别讲师要求,但仍能胜任下一级别讲师要求的可降级使用。七、管理办法讲师调配方法: 1、由分公司提出授课支援申请并填写《培训支援申请表》(见附表 8)。 2、由学院教务制定课程支援计划,并于每季度向分公司公布培训支援计划。并填写《培训支援计划表》(见附表 9)。 3、由学院教务根据课程支援内容确定授课讲师。并通知申请的分公司。 4、由学院教务协调讲师的授课时间。讲师课酬支付: 1、课酬领取人仅限于学院注册讲师。 2 、由提出授课申请的分公司支付讲师课酬。 3、课酬支付标准按等级来制定。荣誉讲师 200 元人民币/小时。一级讲师 100 元人民币/小时。二级讲师 50元人民币/小时。三级讲师 30元人民币/小时。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