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第二十四条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第二十五条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结论五:对惩处的情形可以借鉴,但应通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进行细化和界定,明确标准,具有可操作性。8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第十二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第十八条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结论六:惩处方式需要选择适用,有的方式则不能再用,比如开除和除名等。9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第十三条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第十四条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确定。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第十五条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第十六条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 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第十七条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结论七:惩处的程序则因惩处方式的增删而相应调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