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力争社会保险事业迈向更高、更新的层次。省社保局医疗保险处积极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2009年10月1日行),全面落实医保政策,参与医疗保险条例及细则的修订工作,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和拨付各项医疗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签署了各项医疗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医疗待遇逐步提高,就医结算更加简便快捷,使群众的参保积极性、自觉性明显提高,维权意识明显加强。成就1、基本体现了“广覆盖、低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险原则。2、初步建立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我省先后相继出台了《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海南省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海南省社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和《海南省城镇个人参加医疗保险办法》等法规,初步建立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公务员医疗补助、社会补充医疗保险、城镇个人参加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补助等为辅助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3、医疗保险管理工作逐步规范。我省通过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资格进行重新确认,对标牌进行统一发放等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了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力度。同时,针对破产企业职工医疗费的补偿问题、某些医院大量使用目录外药品问题,以及申请特殊门诊病种人数激增等问题,积极探索制订新的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规范管理、堵塞漏洞的作用。4、医疗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工作较有成效。一是严把基本医疗后付制定点医院监督审核关,对住院病人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的集中审核和抽查病案,并对其在病房治疗过程实施监督检查;二是针对个别离休人员私改门诊病历,超大量开药等欺诈行为进行检查整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海南省医疗保险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医疗保险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不足,参保者基本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信息化管理程度低。欺诈医疗保险基金的问题仍然存在海口市医保制度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