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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运营中的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详解版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ppt  |  页数:45 |  大小:888KB

文档介绍
由的适用,不仅限于正常购票乘车的旅客,也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乘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无票乘客?对于无票乘车又未经承运人许可的人员的伤亡,因没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承运人不承担违约的赔偿责任。运输过程?对于运输合同纠纷,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运输过程为自乘客刷卡投币进入地铁站到乘客刷卡投币离开地铁站的整个过程。一、地铁运营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概述1.3公共场所的管理人义务区域范围?安全保障义务?直接责任?补充责任?公共场所主要是地铁车站范围内,包括地下通道,进出站口等。以积极行为的方式尽力保障具有一定关系的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即危险预防义务、危险消除义务和发生损害后的救助义务。在没有第三人行为介入的情况下,公共场所的管理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遭受损害的,承担直接责任,由其自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有第三人侵权行为介入的情况下,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即在其安全保障能力和过错程度范围内承担责任。一、地铁运营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概述以侵害的客体对象为基准以事故纠纷产生的相对人为基准以事故纠纷发生原因为基准以受害人向致害方主张权利申请赔偿依据为基准分为人身损害事故纠纷和财产损害事故纠纷可以分为乘客损害事故和非乘客损害事故可以分为人为因素发生的事故和设施、设备等非人为因素发生的事故,以及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发生的事故。分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包括高度危险责任纠纷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地铁运营过程中易发生的案件纠纷种类一、地铁运营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概述地铁事故纠纷发生的常见原因人多拥挤不慎落入和故意跳入轨道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地铁乘客人身损害(如乘客互殴)因工作人员处理措施不得当而引发的事故因与地铁运营有关的机械设备、设施故障引发的事故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发生事故多种因素共同作用而发生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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