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修改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第四条),强调了信访事项属地管理的优先原则。②畅通信访渠道成为各级政府重要职责③全面规范信访工作和信访活动(双规范)④依法行政和理性信访的改革三、新信访条例总体框架:①明确了信访工作原则。②确立了信访工作格局,明确了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③规定了信访工作机构的设置、性质及职责,并赋予其三项全新的职责。④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将信访责效纳入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责任。⑤突出了畅通信访渠道。⑥强化了对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⑦强调了对信访行为的规范。⑧细化和明确了受理、办理程序。⑨设立了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制度。⑩强化了法律责任。2、总则内容1、制定信访条例目的宗旨2、信访概念3、信访人概念4、信访事项管辖原则5、信访工作格局6、信访机构职责7、信访工作通报、考核、奖励第二节信访渠道和信访事项的提出信访渠道1、向社会两个公示2、领导接访下访规定3、信访信息互联互通4、信访工作机制信访事项的提出1、可以提出信访的范围2、向谁提出、提出形式、到哪里提出3、集体访代表人数4、诚信上访、依法信访第三节: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的受理一、登记接访受理1、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分流2、信访机构接访分流3、责任单位受理登记4、受理注意事项5、管辖争议的处理二、办理程序①县以上政府办理信访事项,由同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受理。②信访机构审核后,应由本级政府办理的,提出建议报政府审批。③指定同级相关职能工作部门牵头,监察、法制、信访机构等参与核实后,提出意见报政府领导审批。④不由本级政府办理的,书面答复信访人并说明理由。三、办理、复查、复核原则①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②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③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④坚持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⑤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⑥坚持双向规范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