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陈宁组媒介市场化、商业化进程与媒介从业者的社会责任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ppt  |  页数:1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1、市场化的再次提出? 1978年,《人民日报》等多家首都新闻单位要求试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方针,媒介市场化再次提出。80年代初期,出现了报业的第一次办报高潮和广播电视业的建台热。1985年,首次提出报刊的自办发行。1988年,中华全国报纸行业经营管理协会成立。? 2、市场化全面展开时期? 媒介的市场化商业化步伐明显加快。Р我们可以得出Р媒介的市场化商业化是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可逆转必然趋势。媒介的市场化商业化带来的结果是,媒介在经济上独立,拥有更多的自由。媒介开始走向自由竞争。?更多人自由和权利的缺失。媒介从业者的社会责任也呼之欲出。Р媒介从业者的社会责任Р概念? 媒介从业者的社会责任是指新闻媒介和新闻从业人员在新闻活动中对社会安定、国家安全和公众心智健康所承担的法律、道德责任和社会义务。? 媒介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它既要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又绝对不能忽视媒介的社会责任。要求媒介履行社会责任,实质上也就是要求媒介讲究伦理道德,而建立和提升媒介信用是媒介伦理实践的首要目标。Р媒介从业者的社会责任Р由来? 社会责任论是由“哈钦斯委员会”于1947年发表的《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一文中提出,它是对自由主义理论的修正和更新。? 社会责任论认为新闻机构在享有自由权利的同时,应承担道德责任;既追求积极的自由,扩大以及发展新闻自由的权力,又要建立与社会“分享共同价值”的大众传播体制。Р媒介从业者的社会责任Р构成? 完备的媒介从业者的社会责任理论是媒介人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组成的新闻自律体系建立的理论基础和指导原则。? 社会责任理论原则是无绝对自由传媒机构必须对公众和社会承担责任和义务;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符合真实、正确、客观、公正。把握事件的真实意义;在法律和制度范围内的自我约束,不煽动犯罪,宗教或种族歧视;政府必要时应该干预新闻传播活动;受众有权要求媒介从事高品位的传播活动。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