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3、实质课税原则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例如,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逃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实质课税原则。转让定价状况下的价格是表面而非真实的价格,税务机关根据实质课税原则,有权调整其计税依据,而不是按照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计税。(二)税法适用原则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特征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原则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原则1、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优位原则也称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例题】以下不符合税法法律优位原则的说法是()。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B、我国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效力具有同等效力C、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D、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解析】法律优位原则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例如,从2009年5月起,我国开始对卷烟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税额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的5%。假定2010年,某卷烟批发企业被查出其2008年隐瞒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00万元,如果该企业被追征了5万元的消费税,这样处理,违背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2009年5月以前发生的销售额按照原法规定是不征消费税的,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只能沿用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