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25%左右。建筑施工企业如果选择不用劳务公司提供的人力,购买劳务的进项税率为6%。而建筑行业要按收入的11%计提销项税额。但是建筑施工企业如果选择不用劳务公司提供的人力,而自行采用散工来进行施工,则施工企业的人工费将无法进行抵扣。因此,营改增后,建筑行业可能要承担比以前重的税负。3、设备租赁业可能增加建筑业税负。“营改增”后,设备租赁业的增值税因为税法改革有了新的规定。在新的税制方案中,设备租赁业将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这无疑是给租赁业增添了沉重的负担。因为租赁业是靠对机械设备的对外租借为主要的营业收入来源,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有限。租赁业为了降低自身税负,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将是首选。当租赁业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后,给建筑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将是不能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租赁业是变相将自身可能产生的沉重税负转嫁到了建筑性行业中。建筑行业可能承受了更重的税负。4、建筑业传统企业经营模式可能增加企业税负现在建筑行业普遍经营模式是联营。自然人作为联营合作方,大部分没有实力去建构一个健全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令工程成本的核算工作形同虚设。材料的采购、设备的租赁、分包工程基本都没有正式的发票,索取发票的意识十分淡薄。这样就会造成工程项目实际税负可能会达到7%甚至高达11%,总包方和联营合作方都将面临无利可得的尴尬境遇。(二)营改增后建筑业面临的问题1、抵扣链条不完整的问题建筑工程项目一般体量较大、工程相对复杂、涉及多个方面,其建筑主体、掩体、基础设施、安防等都需要耗费大量不同的产品和服务,这些都需要从不同的供应商处进行采购。有些产品和服务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率,如钢材17%,沙石、土等6%,设备租赁17%等,电17%。而且很多情况下,一些简易的材料如沙石、土等很可能是就地取材,或者从当地农民手中购买,无法出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而占据施工企业相当比重的劳务成本则无法进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