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需要能力的程度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1)质量不仅是指产品质量,也可以是某项活动或过程的工作质量。(2)特性是指可区分的性质。特性可以是固有的或赋予的,也可以是定性或定量的。(3)满足要求就是应满足明示的(如合同、规范、图纸中明确规定的)、或隐含的(如一般习惯)或必须履行的(如法律、法规、行业规则)的需要和期望。(4)顾客和其它相关方对产品、过程或体系的质量要求是动态的、发展和相对的。一、质量的概念2.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项目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拟建或在建的产品,它和一般产品具有同样的质量内涵,即一组固有特性满足需要的程度。这些特性是指产品的适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以及环境的适宜性等。同时,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本身的一次性、单件性、预约性的特点,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基本特性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能够反映建筑环境建筑环境质量不仅包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规划布局、道路交通组织、绿化景观,更追求其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或适宜性。2.能够反映使用功能建设工程项目的功能性质量,主要是反映对建设工程使用功能需求的一系列特性指标,如房屋建筑的平面空间布局、通风采光性能,工业建设工程项目的生产能力和工艺流程,道路交通工程的路面等级、通行能力等。3.能够反映艺术文化建筑产品具有深刻的社会文化背景,其个性的艺术效果.包括建筑造型、立面外观、文化内涵、时代特征以及装修装饰、色彩视觉等,都是使用者以及社会关注的焦点。建设工程项目艺术文化特性的质量来自设计者的设计理念、创意和创新,以及施工者对设计意图的领会与精益生产。4.能够反映安全可靠建筑产品不仅要满足使用功能和用途的要求,而且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应能达到安全可靠的要求。可靠性质量必须在满足功能性质量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技术标准、规范,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的要求进行确定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