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并说明当月工资未支付。2009年9月15日,甲公司财务人员通知小王,因其负责的书籍出现印制错误,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扣除其300元工资。小王不服,经与甲公司协商未果,遂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甲公司补发300元工资;支付周末加班工资;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Р思考:上述案例提醒我们应该注意的劳动者保护问题Р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二、规章制度的效力?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四、劳动报酬?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六、经济补偿?七、劳动争议的解决Р劳动法概述Р自然人要成为劳动者,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依《劳动法》规定,凡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须报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Р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Р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Р明显侧重保护劳动者Р适用主体Р《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Р适用范围?问题:公务员是否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Р国家机关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适用《公务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