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救助并受理。Р政策要点-(四)救助程序Р2.审核审批Р(1)一般程序:?借鉴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的成熟经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视情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Р重大改变:?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但应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Р政策要点-(五)救助程序Р2.审核审批Р(2)紧急程序:?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之后,应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Р重点把握:?①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的具体额度;?②救助后补齐相关手续Р政策要点-(五)救助方式Р三种方式并存Р第一PPT模板网,PPT素材下载?ai/Р发放临时救助金Р发放实物Р提供转介服务Р社会化发放,?现金发放。Р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Р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Р政策要点-(五)救助方式Р重点把握:?①明确现金发放的具体情形和额度;?②规范实物发放的具体情形和实物种类;?③把握转介服务的内容:一是救助制度之间转介,即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要帮助其申请;二是政府救助向慈善救助转介,即对所有的救助制度都发挥了作用,仍不能有效解决困难的个案,可转介到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此中,又包括物质救助向非物质救助的转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