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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intel案件看中国《反垄断法》

上传者:蓝天 |  格式:ppt  |  页数:38 |  大小:1110KB

文档介绍
特尔公司在2002年到2007年间,通过给戴尔、惠普等电脑生产商与零售商提供回扣等手段打压主要竞争对手AMD公司Р欧洲委员会对英特尔处以10.6亿欧元罚款,因其滥用统治性地位;同时要求英特尔停止非法行为。Р韩国反垄断委员会(KFTC)对Intel案裁决Р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FTC)对英特尔的调查始于2005年6月,起因是英特尔被指控滥用了其市场垄断地位,通过向计算机厂商施压,迫使它们放弃使用竞争对手的芯片。Р2001年至2005年间,韩国大约90%的个人电脑均采用英特尔芯片。英特尔公司在全球市场上同期占据的份额平均达到79.6%。Р折戟高丽——Р公平贸易委员会裁定,英特尔公司滥用在韩国市场上的主导地位,向一些电脑制造商提供回扣,促使他们拒用超威半导体公司(AMD)等英特尔竞争对手 的产品。Р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宣布,英特尔因涉嫌阻止计算机公司使用竞争对手产品,并提供回扣的行为,违反了韩国《公平交易法》,被判缴纳260亿韩币(约1.8亿人民币)罚款,并责令改正。理由是英特尔公司在韩国市场开展不正当竞争,违反公平贸易规则。Р裁决结果Р东瀛沉浮Р从2002年5月起,英特尔就一直向东芝,索尼,日立,富士和NEC五家日本主要电脑生产商提供价格折扣。作为交换条件,英特尔公司要求这五家企业,停止或减少购买其竞争对手,美国AMD公司的产品。在这个行为的帮助下,英特尔旗下的两大系列微处理晶片——奔腾和迅驰,在日本的市场占有率从2002年的78%迅速攀升到2004年的90%。与此同时,AMD的市场占有率从18%下滑到8%。Р裁决结果Р2005年3月8日,日本公平贸易委(JFTC)裁定,全球领先的芯片制造商英特尔公司试图阻止个人电脑制造商使用竞争对手的微处理芯片,从而违反了日本《禁止垄断法》,并要求其停止在日本芯片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行为。РCompany LogoР索引Р中国Р日本Р韩国Р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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