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号Р民族Р学历Р所学专业Р从事会计Р工作年限Р专业资格Р任职年限Р1Р毕业学校Р毕业时间Р工作单位Р会计证号Р通讯地址Р联系电话Р档案号Р 单位性质Р 报考中级且已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必须填写档案号Р报考级别和科目(请在拟报考级别、科目后画“Ο”)Р1、报名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会计证、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以备复查。Р 2、初级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Р3、中级以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资格证书;2008年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必填写2008年准考证上的“档案号”;若因考生本人出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Р1.中级Р1.财务管理Р2.经济法Р3.中级会计实务Р2.初级Р1.经济法基础 2.初级会计实务Р单Р位Р意Р见Р (盖章)Р 年月日Р考试Р管理Р机构Р审批Р意见Р郑重提示:Р凡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合格者将不予办理资格证,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Р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等不能参加考试。Р 审查人: (盖章)Р 年月日Р本人近期Р同底版小二吋免冠照片Р(用于办证)Р注:(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填写相应汉字或数字,代码需填写在小方框内。Р (2)任职年限应填写取得资格或专业职务后的年限,毕业时间取两位年号。Р (3)代码:专业资格:⒈中级⒉初级⒊其它Р 所学专业:⒈财经专业⒉其他Р 民族:⒈汉族⒉少数民族Р 学历:⒈博士⒉硕士⒊双学士⒋本科⒌大专⒍高中⒎其他Р 单位性质:1.国有经济 2.集体经济 3.城乡个体经济 4.其它经济Р特别提示:请仔细核对所填涂的报名机读卡及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是否准确无误,上年度参加中级考试且有合Р格科目的考生,必须填写上年度准考证上的“档案号”,若因考生本人出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