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起草背景Р国资法从1994年就开始起草,并先后形成了一些内部讨论稿。? 本届全国人大对于国有资产立法高度重视,于2003年重新成立了起草小组,经过激烈的讨论与争议,在广泛听取政府各部门、地方人大、各类国有企业及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由起草小组、全国人大财经委及法工委共同提出了《国有资产法》(草案)审议稿,并在2007年12月十届人大第三十一次常委会进行了一审,2008年6月进行了二审,2008年10月28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进行了三审并获得通过。Р(三)国资法的起草过程和立法通过Р一、企业国资法起草背景Р《企业国有资产法》共九章77条,全文8136字。2008年10月28日通过,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其章节结构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三章国家出资企业? 第四章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 第五章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企业改制? 第三节与关联方的交易? 第四节资产评估? 第五节国有资产转让? 第六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七章国有资产监督?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Р(四)《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篇章结构与条文Р二、制度创新与主要内容解读Р关于法律适用范围:第2条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国有资产权属与出资人制度:第3条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第4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关于国有企业的定义:第5条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Р第一章总则Р规定立法目的、法律适用范围、国有资产权属、国有企业定义、企业国有资产法立法原则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