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有见证取样项目和送检次数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法规的规定要求,重要工程或工程的重要部位可增加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送检试样在施工试验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 3、单位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与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制定有见证取样的送检计划,并确定承担有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当各方意见不一致时,由承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决定。每个单位工程只能选定一个承担有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承担该工程的企业试验室不得担负该工程的有见证试验业务。? 4、各种有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得伪造、涂改、抽换或丢失。? 5、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并应按照各专业分部(子分部)验收计划,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完成。抽测工作实行见证取样。Р第二章试验管理Р9Р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7)防水材料;? (8)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9)沥青、沥青混合料;? (10)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11)建筑外窗;? (12)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 (13)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 (14)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Р第二章试验管理Р10Р现?场?试?验?管?理?流?程?图Р第三章现场试验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