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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医疗责任保险0909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ppt  |  页数:69 |  大小:232KB

文档介绍
责任保险和医疗执业责任保险相比,前者强调了专门职业,后者则定位于经认可批准之后的开业和执业行为。?医师责任保险和医院责任保险属于医疗责任保险的子属类别。Р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基本性质分析?(一)医疗责任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是非实体性的,保险价值难以确定?(二)医疗责任保险具有保障被保险人和第三人的双重职能?(三)医疗责任保险是第三人保险? 第三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是责任保险得以成立和存在的基础Р第二节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及相关问题分析Р一、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过失行为的概念界定?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过失;Р第二节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及相关问题分析Р一、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过失行为的概念界定?医疗纠纷定义:? 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及其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并因此给患者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害事实,从而引发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民事权益争议。?医疗纠纷可以分为两类:?医疗事故侵权行为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非医疗事故侵权行为或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原因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例如医疗收费争议、医疗服务态度不满等)Р医疗纠纷仅仅是表象,而发生纠纷的直接原因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定义:? 2002年实施的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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