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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病人的转运 《中国重症患者转运指南(2010)》(草案) 莱芜市人民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ppt  |  页数:40 |  大小:757KB

文档介绍
见1:重症患者转运的目的是使患者得到必要的诊治,转运决策应充分权衡获益与风险。Р5Р转运护送人员Р重症患者转运应由接受过专业训练,具备重症患者转运能力的医务人员实施,并根据转运的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转运人员。转运人员至少有1名具备重症护理资格的护士,并可根据病情需要配备医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如呼吸治疗师、普通护士等)。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必须由1名医师参与转运;病情稳定的重症患者,可以由受过专门训练的护士完成。转运人员应接受基本生命支持、高级生命支持、人工气道建立、机械通气、休克救治、心律失常识别与处理等专业培训,能熟练操作转运设备。?患者到达接收科室/医院后,应与接收人员进行全面交接。Р6Р病人应由一位有经验的医师和另外受过培训的工作人员护送Р7Р推荐意见2:重症患者的转运应由接受过专业训练的医务人员完成。Р8Р转运设备Р所有转运设备都必须能够通过转运途中的电梯、门廊等通道,转运人员须确保所有转运设备正常运转并满足转运要求。所有电子设备都应能电池驱动并保证充足的电量。? 普通转运床因为不能安全固定必需的医疗设备,不能满足重症患者的转运需求,因此需要使用符合要求的重症转运床。重症转运床除具有普通转运床的功能外,还应该能够携带监护仪、呼吸机、输液泵、储氧瓶、负压吸引设备、药品等,所有设备应该固定在与患者同一水平面或低于患者水平面。转运床应与救护车上的担架系统匹配。Р9Р转运重症患者应使用专业转运救护车,救护车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救护车》中抢救监护型救护车的标准。救护车应装备附加蓄电池,发电机应适用所有配电系统的供电且功率应满足抢救监护型救护车的功率要求。应具备220 V外接电源连接装置为附加蓄电池充电,并提供医疗设备、照明、通风、空调、通讯(内部及外部)等用电,医疗舱中应安装插座不少于3个。救护车应能够为危重患者、护送人员及特殊设备提供足够的空间及固定装置。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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