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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法订立中的涉税处理训练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ppt  |  页数:15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节税率股权转让税率境内个人个人所得税法:20%国税函【2009】285号;20%境内法人财税【2009】69号;0国税函【2010】79号;25%境外个人财税【1994】20号;0国税发【2009】3号;20%境外法人国税函【2008】112号;10%、5%国税发【2008】23号;10%个人独资财税【2000】91号;20%财税【2000】91号;5级合伙企业财税【2008】159号;20%财税【2008】159号;5级课堂案例1:个人股换为法人股(国税函【2009】285号)刘总个人2009年1月投资成本100万,至2010年12月31日合计未分配利润300万,2011年1月5日转让给甲企业400万。阴阳合同的终结先分后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被投资企业转让课堂案例2:法人股换为个人股(国税函【2010】79号)甲企业2009年1月投资成本100万,至2010年12月31日合计未分配利润300万,2011年1月5日转让给刘总400万。甲企业刘总转让被投资企业课堂案例3:母子公司相互持股30%财税处理母公司子公司投资1000持股30%投资1000持股30%讨论1:分期出资未出资股东能否分配利润甲公司2009年1月5日成立,4个自然人股东A(20%)、B(20%)、C(30%)、D(30%)共同认缴出资1000万元,首期出资200万元由A股东支付,其他股东于2010年5月一次出自到位。2009年度获利2000万元。讨论:利润如何分配A20%;200被投资企业甲(1000)B20%;200C30%;300D20%;300二、企业组织形式及涉税训练税收政策动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社保税企业组织形式税种区别法人地位内资有限公司所有法人:董事监事、经理外资企业财企〔2008〕166号董事长(内、外)合伙企业无所得税。财税【2008】159号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财税【2008】65号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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