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Р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战强?2011年8月Р一、学校食堂涉及相关法律法规?二、餐饮服务基本要求?三、学校食物中毒的预防与控制?四、学校食堂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行政处罚?五、刑事责任?六、食品鉴别Р一、学校食堂涉及相关法律法规Р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③《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④《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等Р二、餐饮服务基本要求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十项制度和要求Р1、挂证经营要求(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Р5、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第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应当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Р6、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十二条):(第一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