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植被措施。③组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查验。④提出审查意见(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⑶森林植被恢复费是由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缴纳,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专项政府性基金。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审核同意的占用征用林地项目,申请用地的建设单位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或者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森林植被恢复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⑷该项工程申请使用林地共38公顷,其中水源涵养林12公顷,集体经济林6公顷,国有林场用材林10公顷,其他林地10公顷。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关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权限的规定,该使用林地申请依法应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该项建设用地申请依法应最后由国务院批准。?⑸某公司的使用林地申请虽取得了县林业局的审核同意,但还没有取得建设用地的最后批准,在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前擅自采伐林地上的林木,是违法的,属于滥伐林木行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Р第4单元案例分析题第1题(p124)Р案情:?2002年某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对林木种苗的需求量加大。陶某见经营林木种苗有利可图,在没有取得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承包的土地上育油松和侧柏苗木共计30亩。由于陶某缺乏育苗技术,所育的苗木粗细不一,高低参差不齐,不符合造林的要求。2004年陶某通过私人关系将其苗木供给该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统一将苗木调拨给该县的退耕还林户。陶某从中获利11.5万元。?回答问题:?⑴陶某的行为是否违法?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⑵县林业局的行为是否违法?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为什么??⑶你认为陶某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县林业局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