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媒体炒作,社会诚信度下降? 医院、医务人员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稍微过错即惹发医疗纠纷,少数患方为谋求不正当利益,为逃避医疗费用或索取赔偿而无理取闹Р医方原因:?1、服务态度差,对患者心理需求关注不够?2、医疗服务缺陷,粗心大意责任心不强? 漏诊、手术开错部位、药房发错药、护士打错针?3、医疗沟通不够,缺少环节?4、系统内部、医院之间不团结、不协调、诋毁?5、医疗水平差,医疗行为不规范,违规操作? 临床医技业务不过硬(漏诊、误诊、误治)?6、无证上岗,超范围执业,为利益超能力收治危重病? 人,从事超范围手术有证代无证?7、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莫及法律意识淡漠? 诊前检查不够、术前术中告知不够或未告知、未履行告知程序等Р8、医疗文书原因? 记录不完善、不及时,? 缺少必要的常规检查,(熟人) ? 缺项、漏项, ? 诊断依据不充分,? 询问病史及查体不全面,? 各种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缺乏知情同意书,? 医疗文书涂改,伪造、或丢失Р9、新技术、新产品、新药物的开发和应用? ? 受利益驱动,应用不熟悉其性能、副作用的新药物? 我国每年死于药物不良反应者近20万人? 视力、听力、过敏性休克死亡…Р其他原因:? 媒体的不良导向? 缺乏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 ? 舆情应对:如何应对各种新闻媒体采访?? 犀利的眼光、出发点、目的? ? 态度+ 行动Р三、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1978年之前: 无专门的医疗纠纷处理规范?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颁布《医疗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生效实施?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正式生效? 举证责任倒置又戛然而止,恢复到以前的? “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民法原则!? 2002.4.1最高法颁布的《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中,明确将医疗侵权纠纷之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医疗机构证明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