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提及病史问题,但,没有为此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甚至没有找外科大夫会诊。也提及病史问题,但,没有为此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甚至没有找外科大夫会诊。??本案原告的损伤,主要是人工造瘘。人工造瘘的原因是因为被告的工作人员在手术本案原告的损伤,主要是人工造瘘。人工造瘘的原因是因为被告的工作人员在手术过程中损伤了原告的乙状结肠。正常情况下,乙状结肠内被粪便所充斥,而粪便内过程中损伤了原告的乙状结肠。正常情况下,乙状结肠内被粪便所充斥,而粪便内就是细菌,这种情况下,损伤的乙状结肠不可以进行缝合,因为即使是缝合了,伤就是细菌,这种情况下,损伤的乙状结肠不可以进行缝合,因为即使是缝合了,伤口也不能愈合,造瘘就成了唯一选择。但,如果被告的工作人员在为原告手术前, 口也不能愈合,造瘘就成了唯一选择。但,如果被告的工作人员在为原告手术前, 充分进行了准备,就完全可以避免这种后果。准备的方法也很简单且不属于什么高充分进行了准备,就完全可以避免这种后果。准备的方法也很简单且不属于什么高端技术,一般的医疗机构都应当掌握。方法就是:进行肠道准备,也就是在手术前端技术,一般的医疗机构都应当掌握。方法就是:进行肠道准备,也就是在手术前三天,让患者口服消炎药,并进行清洁灌肠。患者提前口服了消炎药,并进行了清三天,让患者口服消炎药,并进行清洁灌肠。患者提前口服了消炎药,并进行了清洁灌肠,如果在手术中伤及了乙状结肠,由于这时肠内已经没了粪便且所剩不多的洁灌肠,如果在手术中伤及了乙状结肠,由于这时肠内已经没了粪便且所剩不多的细菌也被消炎药杀死,就可以进行简单的缝合而不会影响伤口的愈合。造瘘就完全细菌也被消炎药杀死,就可以进行简单的缝合而不会影响伤口的愈合。造瘘就完全可以避免。本案以被告承担一半责任败诉,理由有二,术前准备不充分,辅助检查可以避免。本案以被告承担一半责任败诉,理由有二,术前准备不充分,辅助检查不全。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