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技术人员,均须经考试院考选铨叙后方可任职。第一任院长为戴季陶。考试院直接对国民党中执会负责。? 监察院设立于1931年2月,依法行使弹劾权和审计权。第一任院长为蔡元培。监察院直接对国民党中执会负责,下设若干监察使,分赴全国各监察区行使弹劾权。Р南京政府的党政关系与五院制政体Р 1928年10月3日,国民党第172次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并公布《训政纲领》,共6条。? 基本内容为:1.训政时期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大会闭会时,则将政权付托中国国民党中国执行委员会。2.依照孙中山的《建国大纲》所定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4种政治权利,训练国民逐渐推行。3.将治权分为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5项,付托国民政府总揽执行。4.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指导、监督国民政府重大国务的施行。5.国民政府重大国务之执行,受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指导监督;6.国民政府组织法之修正及解释,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行施。Р二、南京国民政府内部的政争与内战Р宁汉沪合流与北伐“统一”Р编遣会议与国民党内战Р宁粤对立Р国民党内部的“统一”Р宁汉沪合流? 四一二政变后,南京国民党中央常务联席会议恢复西山会议派林森、张继等18人党籍,密谈宁沪统一党务办法。七一五政变后,宁、汉之间在反共问题上又取得一致。8月13日,蒋介石下野,宁、汉之间的矛盾得以缓解。8月22日,李宗仁与汪精卫在庐山会谈,议定武汉国民政府迁往南京,与南京国民政府合并。后武汉方面谭延闿、孙科、汪精卫、陈公博等先后到达南京。9月11日至13日,宁、汉、沪三个中央党部举行谈话会,决定由三方人员组成中央特别委员会,作为临时中央机构。同时,汪精卫受沪方逼迫,承认“防共过迟”,“自劾下野”。9月16日,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在南京成立,并议决组织国民党中央党部,组成新的国民政府。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得以重新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