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女青年李雯到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做无痛人工流产手术。手术过程中,李雯全身麻醉无知觉。医院安排八、九名医学院实习生观察手术。知情后李雯以医院侵犯自己隐私权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医院认为自己是教学医院,病人有支持教学医院培养新医生的义务,并在医院大厅的病人须知中有告知,医院的做法没什么不妥。你认为呢?Р案例Р一、病人的隐私与隐私权Р隐私是指一个人(病人)不容许他人随意侵入的领域,是病人个人信息的控制部分。包括病人的绝对隐私和与医疗相关的个人信息。? 病人的隐私权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病人拥有保护自身的隐私部位、病史、身体缺陷、特殊经历、遭遇等隐私不受任何外来侵犯的权利。Р侵犯患者隐私权的情形(个人行为与医院管理)Р1、超出知情范围刺探患者的隐私;?2、故意泄露、公开传播或直接侵扰患者隐私;?3、医务人员非诊疗职责需要而探悉患者隐私;?4、直接侵入患者身体侵犯隐私;?5、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 (压力、社会评价)?6、擅自允许学生观摩患者的治疗过程。(权利/义务)? ……Р隐私与医院人性化管理РED、肝炎、精神病Р发展医学与保护隐私Р1、将病历资料作为医学范例研究讨论时,首先是应当隐去患者个人特征的身份标识,使外人通过阅读无法判断当事人的身份。然后是否还要再征求患者的意见?? 2、医疗机构在未征求患者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组织安排见习医师或实习医学生观摩?Р《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2010.7.1Р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新闻、报刊、学术论文等——生理的安全与自主、情感的安全与其他无形权益(隐私和名誉)、经济的安全与机会)Р二、医疗保密——隐私的保护? 医疗保密通常指医务人员在医疗中不向他人泄露能造成医疗不良后果的有关病人疾病等信息的信托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