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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艳《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四章 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ppt  |  页数:77 |  大小:2337KB

文档介绍
008 年8月29日下午 4:00为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7)2008 年8月30日上午 9:00投标截止; 2010 年 10 月管理工程学院案例 1 招标组织程序及时间计划?背景: ?(8)2008 年8月30日上午 9:00-11 :00,招标人与行政监督机构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合同业绩等原件; ?(9)2008 年8月30日上午 11:00开标; ?(10)2008 年8月30日下午 1:30-2008 年8月30日下午 5:30,评标委员会评标; ?(11)2008 年9月1日-2008 年9月3日,评标结果公示; ?(12)2008 年9月4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13)2008 年10月5日,签订供货合同。?问题: ?逐一指出上述时间安排、程序中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010 年 10 月管理工程学院案例 1 招标组织程序及时间计划?解析: ?招标人组织本次招标的时间计划和程序存在以下不妥之处: ?(1)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不满足不少于 5个工作日的规定,因为 2008 年8 月9日、 10日为周六、周日,为法定休息日。?(2)2008 年8月16日上午 9:00组织投标预备会不妥。投标预备会议的目的是澄清潜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及相关内容的疑问,应安排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现场考察时间之后,以便于统一对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和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3)2008 年8月20日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008 年8月30日上午 10: 00投标截止不妥,因为不满足《招标投标法》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发出的规定。如果必须在 2008 年8月20日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人应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延长到2008 年9月4日,以满足法律对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发出时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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