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监测报告、鉴定结论、档案材料、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如拷贝录音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5)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传来证据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 ?(6)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7)直接证据优于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能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笔录等书证。间接证据,多为言词证据, 稳定性较差,容易翻供。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8)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二、证据的种类与特点(三)证据的“三性”属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是证据的基本特征,只有同时满足“三性”要求的证据,才能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定案根据,是调查取证工作必须遵循的总体要求。?证据的客观性即证据必须客观存在,一是证据的本质是事实。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诸如物品、痕迹、文件等客观存在的物质;一种是被人们感知并存人记忆的事实。无论以哪种形式存在的事实, 都可以成为证据。二是证据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事实。任何主观的东西, 如主观臆想、分析、判断,都不能成为证据。?证据的关联性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即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关联,并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一方面认定的违法事实应当有充分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要形成证据链, 尽量避免形成孤证。另一方面对所收集的证据,应运用逻辑推理和环保专业知识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