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过程中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并终身承担相应责任。 1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相关管理规定。 2、秉持守法、敬业、诚信的职业精神,尽职尽责完成《出生医学证明》各项管理和签发工作。 3、拒绝和抵制利用职务之便盗取、转卖、签发虚假内容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承担相应行政和法律责任。 4、对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息应予保密。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承诺人本人留存,一份由承诺人所在构机备案,一份由承诺人所在机构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存档。承诺人: 机构盖章: 日期: 三、证件管理(一)空白证管理 1.申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计划申领(见附表 2)。各级管理机构和单位依据上一年度活产数和出生证使用情况、当年库存数,按季度上报申领计划。附表 2: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表上报单位(盖章): 证件名称年度计划(套) 第一季度计划(套) 第二季度计划(套) 第三季度计划(套) 第四季度计划(套) 出生医学证明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2.入库:在接收证件入库时至少有 2名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按清单核实数量、编号、填写入库登记本(见附表 3)。验收时发现有损坏、编号有误或遗失的,要查找原因并上报。 3.保管:落实专人保管。防潮、防虫、防火、防盗。 4.出库:落实专人负责证件出库。规范发放、完善领取手续。设立出库登记本(见附表 4):证件编号、发放时间(领取)、发放机构和人员(领取机构和人员)。发放人和领取人在登记本上签字。 5.调剂:各机构不得擅自跨机构借用。附表 3:《出生医学证明》入库登记本单位名称: 序号入库日期(年月日) 入库数量起始编号终止编号库存数经办人签名审核人签名附表 4:《出生医学证明》出库登记本单位名称: 序号出库日期(年月日) 出库数量起始编号终止编号库存数申领单位名称领证人签名经办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