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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各种管理制度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18KB

文档介绍
管理类资料和签发类资料,并按首次签发、换发分类归档,永久保存。Р六、签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因管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而掌握的新生儿父母和监护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露。Р换发管理Р 换发要求Р (一)换发情形Р 原签发机构为因下列之一要求更改《出生医学证明》或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换发新的《出生医学证明》。Р 1、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户口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Р 2、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Р 3、《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的、填写字迹不清的、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的;Р 4、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Р 5、《出生医学证明》未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Р 6、其他原因导致无效的。Р (二)换发机构Р 《出生医学证明》的换发机构是原签发机构。原口腔病防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的换发由区人民医院负责换发;各镇卫生院的《出生医学证明》的换发由区中医院负责换发。Р (三)换发程序及要求Р 1、各签发机构负责提供相关原始病案等资料;区妇幼保健所负责审核资料是否真实和齐全;区卫生局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区中医院负责换发新证。需提供的材料如下:Р ⑴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Р ⑵新生儿父母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正页或正副页;Р ⑶原签发机构负责提供病案首页及新生儿记录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Р ⑷现场填写《江苏省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附件6);Р 2、换发申请由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儿童的父母亲双方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Р 3、换发后原证件由换发机构归档保存,并做好换发登记。Р 4、在常住地以外跨省异地出出生以及在港、澳、台或境外出生的新生儿,不得以外地《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地签署的出生证明换取申报户口登记地《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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