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2014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总结《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规范其领取、发放、登记等工作,我院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的具体要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逐步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步入了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现总结如下: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组织为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我院医务科、妇产科专管人员具体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等日常工作。确保了《出生医学证明》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规范领取程序:我院专管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从县妇幼保健院领回《出生医学证明》并及时进行登记。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人为新生儿父母本人时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原件以及双方身份证或结婚证原件,若办理人不是新生儿父母,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办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3、实行证、章分离管理,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妥善保存《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三、前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四、本年度申领及发放情况2014年1月至9月我院共申领《出生医学证明》1300份,现已办理1290份:其中换发35份,作废4份。总之,我院2014年在《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方面,能严格执行卫生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使《出生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逐步得到了规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更加规范。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