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待、谦逊。一、函的用途、特点与类型函,也称“公函”,是商洽性公文。各级各类机关在开展工作中经常需要与平行或不相隶属的机关进行联系,以便更好地协调工作事项,这种联系常用“函”进行。函适用于:1.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2.向不相隶属的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函属事务性平行文。(一)函的特点1、行文关系的平等性。函是平行公文,有双方平等相待的意思,且又不带“文件”字样,容易给人一种亲近感。函的用语也亲切、平和、通俗,是行政公文中唯一可用带感情色彩词语的文种。2、商洽性和咨询性。函的内容多属事务性,一般不涉及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机密事项。函主要用于平行和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就一般事项进行联系、商洽或者对其主要业务范围的某一特殊具体事项的请求批准或者予以答复,不涉及某一方面或者全局性的国计民生、方针政策等重大事件。3、双向性。函有问函,也有复函。(二)函与通知的区别?第一,性质、目的不同。函的目的是平行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互相商洽公务或询问与答复问题,所以它的性质是商洽性、平等的公文,一般不具有指挥、指导性。通知的目的主要用于传达告知性质外,还具有上级对下级的指导作用。?第二,行文关系不同。函主要在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使用,它不受上下级、平级隶属关系的限制,属平行文。通知,除会议通知外,一般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行文,其大部分内容属于下行文。?第三,作用效力不同。函的作用是商讨、询问、答复问题,它没有领导作用,一般不具有行政的约束力,更没有法律效力。通知则可用于上级对下级布置工作、发布文件、作出指示等,具有行政的约束力。(三)函的类型1. 函根据功用,大致有六类:(1)商洽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讨论问题的函;(2)询问函,向受函者提出询问,并要求对方予以答复的函;(3)答复函,答复来函询问和被上级机关的公文办理部门用来答复“请示”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