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2、教师的职业性质和地位?性质定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地位: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敬教师9月10日教师节《教师法》目录预览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三章资格和任用第四章培养和培训第五章考核第六章待遇第七章奖励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共9章43条)二、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一)教师的权利?1、教育教学权?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它属于职权,是教师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其他权利的基础教育教学权的基本含义:①教师可依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工作量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的教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②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③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实验和完善。2、科学研究权?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基本含义包括:①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创造性劳动。有权将教育教学中的成功经验,或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等,撰写成学术论文,著书立说。②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参加依法成立的学术团体并在其兼任工作的权利。3、管理学生权?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这是教师所享有的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4、获取报酬待遇权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有劳动权和劳动者有休息权的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