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地易物或以地出资入股、联营;置换土地;以转让建筑物等名转让土地等。 3、处罚的法律依据(违反条款) 《宪法》NO.10 —4、《土管法》NO.2-3 及《实施条例》 NO.6 、《房地产管理法》NO.37 、NO.38 (出让方式,支付全部出让金,投资额 25% 以上)、国务院“55号令”NO.24 、 NO.44 、NO.45 4、处罚的依据(处罚条款)及措施《土管法》NO.73 及《实施条例》NO.38 ①没收违法所得②限期拆除(不符合土地规划)或没收新建建筑物(符合土地规划) ③可以并处罚款(非法所得额 50% 以下) ④行政处分另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依据 NO.81 :①责令限期改正; ②没收违法所得; ③并处罚款(非法所得额 5%—20% ) 4、处罚的依据(处罚条款)及措施《土管法》NO.73 及《实施条例》NO.38 ①没收违法所得②限期拆除(不符合土地规划)或没收新建建筑物(符合土地规划) ③可以并处罚款(非法所得额 50% 以下) ④行政处分另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依据 NO.81 :①责令限期改正; ②没收违法所得; ③并处罚款(非法所得额 5%—20% ) 5、证据收集①书证方面转让协议、转让双方身份证明、土地(房屋)权属证明、交付凭证、产权转移登记证明等。②当事人陈述转让双方调查笔录③证人证言中间人(见证人)调查笔录④鉴定结论土地地价评估报告及“非法所得”认定报告⑤勘测意见现场照片、现场勘测笔录 5、证据收集①书证方面转让协议、转让双方身份证明、土地(房屋)权属证明、交付凭证、产权转移登记证明等。②当事人陈述转让双方调查笔录③证人证言中间人(见证人)调查笔录④鉴定结论土地地价评估报告及“非法所得”认定报告⑤勘测意见现场照片、现场勘测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