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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死亡评审-精品课件(PPT)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ppt  |  页数:4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和改进的建议; ?评审本身就是一种改进医疗保健服务的干预过程; ?对所有参与者本身也会产生重要影响(深刻印象、主动行为改变); ?修改和完善现有的常规/制度卫生部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制定于 90年代初?2005 年下半年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规范”进行修订,并开始在“降消项目”县试行?于2006 年3月和 5月对省、地市级专家进行培训注意:孕产妇死亡评审不作为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部分内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1.领导、组织、监督和协调所辖区内孕产妇死亡调查及评审工作; 2.负责成立本辖区内孕产妇死亡评审专家组; 3.负责提供和保障孕产妇死亡调查及评审所需的各项经费; 4.根据评审发现的问题,组织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监督落实; 5.负责向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反馈评审结果。 1、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对本县(市) 孕产妇死亡的评审。 2、负责对非住院分娩的孕产妇死亡个案进行全过程调查;收集医疗机构上报的孕产妇死亡全过程的调查资料。 3、负责将原始调查资料、评审个案分析报告和评审总结报告,报送上一级妇幼保健机构;同时将评审总结报告上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4、负责反馈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市(地)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1、负责实施本市(地)孕产妇死亡二级评审。 2、有针对性地参与本辖区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 3、对本辖区各县(市)孕产妇死亡评审进行监督指导,并参加县级组织孕产妇死亡评审。 4、负责将本市(地)评审总结报告上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一级妇幼保健机构。 5、负责提供省级评审要求的死亡个案调查资料。 6、完成所在地的孕产妇死亡评审个案分析报告。 7、负责反馈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评审程序及要求确定死亡病例收集资料分析资料: 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个案分析报告实施改进计划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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