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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妇死亡评审工作,根据卫生局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评审对象院内发生的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要求应在2周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孕产妇死亡评审。评审方法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十二表格法进行评审。根据人民卫生出版社的《妇产科学》教材第七版的标准和《ICD-10》做出孕产妇死亡诊断和分类。根据死亡个案情况,评审时就“三个延误”,即:就诊延误、交通延误、医疗部门延误进行评审。评审结论对死亡病例进行评审明确死因,对不能确定死因的病例,应做出死因推断,得出可以避免死亡、不可避免死亡的结论。可避免死亡:违反医疗操作常规或明显处理不当造成死亡者。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限于当时的医疗设备和技术条件,未能挽救的死亡,但如经过努力,争取条件,可能避免者。所谓条件既包括设备、技术、管理方面,也包括卫生宣教、各级医院间转诊、保健组织工作和社会因素等。不可避免死亡:根据目前能达到的技术水平,无法避免的死亡。干预措施针对病例死亡的主要影响因素,查找出问题的关键环节,提出具体干预措施。以下无正文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NurfürdenpersönlichenfürStudien,Forschung,zukommerziellenZweckenverwendetwerden.Pourl'étudeetlarechercheuniquementàdesfinspersonnelles;merciales.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толькодлялюдей,которыеиспользуютсядляобучения,исследованийинедолжны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вкоммерческихцелях.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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