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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执法案例分析-课件(PPT讲稿)

上传者:梦&殇 |  格式:ppt  |  页数:35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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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搜索栏点“GO”,即可得到所需地址。 5、从apnic 查“address ”(地址)可获英文地名?也可以将“网站名称”、网址、和 IP地址等基本信息抄告给当地的通信管理部门,请他们协助调查网站的备案信息。但是通信管理部门提供的备案信息往往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网站随经营规模的变化,其联系电话、经营场所也随之发生变化,通常是从个人网站起步,逐渐发展为有一定规模的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变更了,备案信息却没有变更是常有的事,这给我们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的经营模式不同于网吧、音像制品等传统的文化市场的经营模式, 因为它是通过网络这个虚拟世界与网民发生联系,而后者都有自己的经营门点,故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除了象“盛大网络”这种规模的会有属于自己的地盘外,其余则会采用租写字楼办公室或老式厂房、商住两用房的方式,这是文化市场中一个特殊的隐蔽的角落。我们通常采用联系广告业务、工作应聘等方式与其联系, 打听其经营地点,但这种方式的成功率又不高。三、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网站的构成要素较复杂。一方面网站组成要素的所在地较多,要组建一个网站往往会涉及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电信备案所在地、服务器托管所在地、经营场所所在地等要素。而这些要素往往可以分别在不同的地方, 有的甚至可以放在香港、台湾、美国等境外地区和国家, 超出了我们的行政执法管辖权范围,从某种角度来看这就给网站经营者从事非法文化活动提供了方便。另一方面,网站规模大小悬殊很大,大的网站在电脑、人员数量上可以多达几十、几百台以上;小的私人网站却只需要一个人、一台电脑、一个服务器虚拟空间,在自己家里就可以运营了。尤其是对这类私人网站,由于经营成本投入少,因此不怕执法单位的处罚,认为执法部门查到时,对其非法设备即使予以全部没收也没有多少损失, 如对其进行处罚他们往往抱着既不在乎,也不接受的态度进行无理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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