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形式组织起来,假冒医院工作人员和病患等身份,骗取被害人财物的,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对各行为人应按其参与犯罪的事实分别定罪处罚。案例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2 年第 12期p.35 案例汇选三案例汇选三吴联大合同诈骗案吴联大合同诈骗案?争议焦点: ?被告人在中介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以委托人为主体与第三人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后再以修正函方式予以修正,当第三人要求退还保证金时被告人予以拒绝该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案例要旨: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按合同诈骗罪处罚。被告人在中介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以委托人为主体与第三人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后再以修正函方式予以修正的,被告人的行为在主观上不具有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占有第三人财产的目的。客观上其具备履约能力,且有积极履行合同的诚意和行动, 拒退保证金并不是企图骗取第三人保证金,该行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而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隐匿合同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情形。同时,第三人通过被告人的中介行为也已达成了技术合作的目的,已成为受益者,并不属于被骗。因此,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案例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3 年第 1期 p.27 案例汇选四案例汇选四刘必仲合同诈骗案(一) 刘必仲合同诈骗案(一) ?争议焦点: 1.未实际缴纳彩票投注金而打印出的彩票是否有效? 2.彩票投注站的经营人,利用自身销售的便利,不缴纳投注金而直接擅自打印并获取彩票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还是合同诈骗罪? 案例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6 年第 2期p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