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定义应说明的内容。?新增规格定义:“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达。”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州)193、基本要求的主要变化?3.6款:为GB7718-2011 新增加条款:“不应标注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增设原因《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另外我们质检总局公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也作了这一规定。?3.8款:应使用规范的汉字,<通用规范汉字表>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红字为GB7718-2011增加内容)?根据国家语委、商业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若干规定》(国语字1987第11号)中“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用字必须合乎规范。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包括篆书、隶书、草书等,要求书写正确、美观,易于辨认”的内容,以及《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中“广告中因创意等需要用的手书体字、美术字、变体字、古文字,应当易于辨认,不得引起误导”的内容,所以增加了后半条内容。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州)110?3.9款: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将免于字高要求的最大表面面积从≤20cm2扩大到35cm2;并增加了“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这一说明性内容。?原因:包装食品标签的强制标示内容逐步增加,包括:QS标志及许可证号、产地、食品添加剂项、以及即将增加的营养标签、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等,起草小组在收集及测量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