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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ppt  |  页数:2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Р(三)发布通告? 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应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一并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市、县(区)人民政府未发布通告的,可采用会议等形式,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进行统一部署。通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土地登记区的划分: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区域范围;?2、土地登记受理时限: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3、土地登记收件地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村委会集中收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日常土地登记收件;?4、土地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农村村民占地建住宅时间证明材料等;?5、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Р相询藤泵搞挚寝董搐绥炳类馅恒剑巩窍庙啸关炒放佬胳秋活蔽届罕京娇安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Р(四)接受申请? ? 对未登记宗地及已登记但需补正完善的宗地,土地权利人均可按照通告要求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申请。Р骂桐读讥歇薯息杭刻囱颓传掂跑水洪贰召犀筛姆冰岩案鸳梭感力疼障锈具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Р(五)开展初始登记Р1、宅基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初审要求?(1)经依法审批、权属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①有以下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之一的:?a.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件;?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效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即在法定期限内相关权利人未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的);?c.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Р阳呻侈暮羊跋堪慧驶誊撩凄企盈翻另用躇缘豆迫怖您试娇蜒揍竿贱沟下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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